关于公布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人员名单的通告 (2023年第一批)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正常管理秩序,根据《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湘管发﹝2021﹞26号)的规定,现将今年以来查处的利用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且拒不配合调查和处理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人员名单(2023年第一批)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单位 |
骗提金额(元) |
处理情况 |
1 |
羊*青 |
430104********2583 |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224400 |
责令退回骗提资金,限制公积金账户5年,期限自退回骗提资金之日起计算 |
2 |
张* |
430102********3718 |
湖南宾馆 |
269100 |
责令退回骗提资金,限制公积金账户5年,期限自退回骗提资金之日起计算 |
3 |
欧阳*其 |
430111********0435 |
湖南省畜牧兽医研究院 |
195000 |
责令退回骗提资金,限制公积金账户5年,期限自退回骗提资金之日起计算 |
4 |
李*敏 |
430111********0805 |
湖南外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未遂 |
限制公积金账户3年 |
望广大职工引以为戒,合理合法使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提供有关资料必须符合规定且真实、合法、有效。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所有业务均按规定依法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缴存职工不要盲目轻信各类中介机构和个人的广告宣传。对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态度恶劣,拒不配合调查和处理的,将通报其所在单位,视情况对外公开、上传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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