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
一、设立依据
1.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2017年7月1日)。
2.《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2018年5月2日)。
3.《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湘管发〔2021〕25号)第三章第二十条。
二、申请条件
1.异地转入:
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在省直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后办理异地转入手续;职工调动工作的,在省直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即可办理异地转入手续。
2.异地转出:
职工公积金账户在封存6个月(含)以上的可申请办理异地转出。
有如下情况的无需封存满 6 个月即可外部转出:
(1)职工账户封存原因为调出封存。
(2)转入中心或职工提供了工作调动证明(远程营业部留
存电子档)。
(3)转入中心为长株潭中心。
三、办理资料
1.异地转入:
(1)职工个人办理
职工向省直中心提出账户转入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②《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③工作调动证明(调动工作的提供)。
(2)单位批量办理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的,可委托单位专管员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②单位专管员有效身份证件;
③《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④《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⑤工作调动证明(调动工作的提供)。
2.异地转出:
按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办理。
四、办理流程
1.异地转入:
2.异地转出:
五、办理渠道
(1)线下办理:中心各营业部、归集银行柜台。
(2)线上办理:下载手机公积金APP办理、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
六、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七、收费标准
此项不收费。
八、联系电话
0731-12329-3。
九、办理时间
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下午4:30-5:00为结账时间。
识字岭、河西、友谊路营业部、星沙分理处、自贸区分理处: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下午4:30-5:30为结账时间,星期五下午不对外营业。
各大归集银行: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十、办理地点
1.营业部办理
(1)友谊路营业部(长沙市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大厦南栋2楼)
(2)识字岭营业部(长沙市人民中路35号,人民中路与芙蓉中路十字路口东北角)
(3)河西营业部(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大道298号曙光泊岸5栋201,南湖路隧道南口)
(4)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天心区银杏路6号人社厅综合楼)
(5)星沙分理处(长沙县长沙经济开发区泉塘街道漓湘中路6号,交通银行经开区支行旁)
6.自贸区分理处(长沙县黄兴大道南段58号东方美地S6栋,华融湘江银行长沙自贸区支行一楼)
2.归集银行办理
(1)工商银行长沙市广厦支行(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
(2)建设银行长沙市解放中路支行(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中路22号文艺路口华侨大厦一楼)
(3)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593号八一桥东北侧)
(4)农业银行长沙长信支行(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68号)
(5)长沙银行芙蓉支行(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348号)
(6)湖南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208号万境财智中心南栋)
(7)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447号交银大厦)
十一、注意事项
1.提供的表格填写内容真实准确。
2.与系统核对身份信息一致。
3.职工账户封存原因为调出封存的,以及转入中心或职工提供了工作调动证明(远程营业部留存电子档)的,无需封存满6个月即可外部转出,否则均要求封存满6个月才能外部转出。
十二、样表渠道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