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同城转移
一、设定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
2.《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湘管发〔2021〕25号)第三章第二十条。
二、申请条件
职工工作单位变动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省直中心内部转移的,原工作单位和新工作单位均可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三、办理材料
1.线下办理: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通知书》;
(2)职工本人身份证(本人办理提供原件、专管员办理提供复印件);
(3)专管员身份证(专管员办理提供原件)。
2.线上办理:无。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渠道
1.线下办理:中心各营业部、归集银行柜台。
2.线上办理: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
六、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七、收费标准
此项不收费。
八、联系电话
0731-12329-3。
九、办理时间
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下午4:30-5:00为结账时间。
识字岭、河西、友谊路营业部、星沙分理处、自贸区分理处: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下午4:30-5:30为结账时间,星期五下午不对外营业。
归集银行: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十、办理地点
1.营业部办理
(1)友谊路营业部(长沙市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大厦南栋2楼)
(2)识字岭营业部(长沙市人民中路35号,人民中路与芙蓉中路十字路口东北角)
(3)河西营业部(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大道298号曙光泊岸5栋201,南湖路隧道南口)
(4)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天心区银杏路6号人社厅综合楼)
(5)星沙分理处
(长沙县长沙经济开发区泉塘街道漓湘中路6号,交通银行经开区支行旁)
(6)自贸区分理处(长沙县黄兴大道南段58号东方美地S6栋,华融湘江银行长沙自贸区支行一楼)
2.归集银行办理
(1)工商银行长沙市广厦支行(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
(2)建设银行长沙市解放中路支行(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中路22号文艺路口华侨大厦一楼)
(3)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593号八一桥东北侧)
(4)农业银行长沙长信支行(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68号)
(5)长沙银行芙蓉支行(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348号)
(6)湖南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208号万境财智中心南栋)
(7)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447号交银大厦)
十一、注意事项
1.表格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如转出单位是正常状态,
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通知书》双方单位都需加盖行政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如转出单位为封存状态,则双方单位任选一单位加盖行政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
2.表格填写的信息需准确完整。
3.线下在受归集银行柜台办理的前提是与正常汇缴同步进行,且个人账户已在原单位封存,并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十二、样表渠道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http://www.xzgjj.com/wjxz/index.jhtml
补充:
(二)个人账户合并(一人多户合并)
1.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 号第三章第十五条。《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2021年7月修订)第三章第二十条。
2.申请条件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同一身份证号同一姓名开立多个公积金账户。
3.办理材料
线下/线上办理: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通知书》;
(2)职工本人身份证(本人办理提供原件、专管员办理提供复印件);
(3)专管员身份证(专管员办理提供)(原件);
4.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受理→复核办结
线上办理:申请→受理→复核办结
5.办理机构
线下办理:中心各营业部
线上办理: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
6.注意事项
(1)个人账户合并只能由个人账户为封存状态的转入个人账户为正常状态的(转入集中封存户除外)。
(2)提供表格资料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①转出单位个人账户为封存状态,则加盖转入单位行政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
②转出和转入单位个人账户均为封存户,则需加盖转入单位行政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
(3)表格填写的信息需准确完整。
(4)两个不同账户关联要先确认是同一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均一致)方可办理。
(5)核实提供的资料与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后再进行账户关联并对提供的资料进行扫描。
7.样表渠道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http://www.xzgjj.com/wjxz/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