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降低比例缴存
一、设定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
2.《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建金〔2016〕74号)。
3.《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
4.《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湘管发〔2021〕25号)第四章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二条。
二、申请条件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
1.发生严重亏损两年以上,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的;
2.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
3.经依法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
4.其他特殊困难的。
三、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降低缴存比例申请表》。
2.《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书》。
3.单位近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职工工资表,或者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或者停产、半停产的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渠道
各营业部。
六、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七、收费标准
此项不收费。
八、联系电话
0731-12329-3。
九、办理时间
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下午4:30-5:00为结账时间。
识字岭、河西、友谊路营业部、星沙分理处: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下午4:30-5:30为结账时间,星期五下午不对外营业。
十、办理地点
1.友谊路营业部(长沙市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大厦南栋2楼)
2.识字岭营业部(长沙市人民中路35号,人民中路与芙蓉中路十字路口东北角)
3.河西营业部(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大道298号曙光泊岸5栋201,南湖路隧道南口)
4.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天心区银杏路6号人社厅综合楼)
5.星沙分理处(长沙县长沙经济开发区泉塘街道漓湘中路6号,交通银行经开区支行旁)
十一、注意事项
1.提供的表格资料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提供的表格填写的信息需准确完整。
3.社保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部门章。
十二、样表渠道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