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缴存基数调整
一、设定依据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湘管发〔2021〕25号)第四章第二十七条。
二、申请条件
1.调高缴存基数:暂无。
2.调低缴存基数:
(1)正常情况调低。①年度基数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原则上在每年7月调整;②当年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缴存基数调整。
(2)特殊情况调低。由于专管员操作错误、职工停薪留职、离岗、判刑等特殊情况单位和个人要求调低的。
三、办理材料
1.调高缴存基数:
(1)线下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
(2)线上办理:无
2.调低缴存基数:
(1)正常情况调低:
①线下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
②线上办理:无
(2)特殊情况调低:
①线下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单位报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手机号码)
②线上办理:单位报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手机号码)
四、办理流程
1.调高缴存基数:
2.调低缴存基数:
五、办理渠道
1.线下办理:归集银行柜台。
2.线上办理: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
六、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七、收费标准
此项不收费。
八、联系电话
0731-12329-3。
九、办理时间
归集银行: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办理地点
1.工商银行长沙市广厦支行(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
2.建设银行长沙市解放中路支行(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中路22号文艺路口华侨大厦一楼)
3.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593号八一桥东北侧)
4.农业银行长沙长信支行(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68号)
5.长沙银行芙蓉支行(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348号)
6.湖南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208号万境财智中心南栋)
7.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447号交银大厦)
十一、注意事项
(1)在原单位账户封存一年以上,再次在该单位入职调低基数的需提供再次入职证明(原件)并附有职工本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经办人需与职工本人电话核实,线下在申请报告中签“已核实”字样,线上在审批意见上签“已核实”字样。
(2)在同一人力资源代缴,但更换代缴单位的,人力资源公司需提供与两家单位的委托代理协议(原件或复印件)。
(3)年度基数调整确定后职工岗位变动,工资下调仅影响下一年度公积金缴费基数的确定,本年度不应再做调整。
十二、样表渠道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