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资料和渠道的通知
2023-10-08 14:15:44 浏览次数: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近期,中心发现多起虚构商业银行贷款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危害了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运行。为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经中心研究决定,自2023年10月8日起对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的办理资料和渠道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职工因偿还省直中心非合作银行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主借款人到现场签署《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
二、暂停在线上办理偿还省直中心非合作银行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附:省直中心合作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工商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农业银行、湖南银行、长沙农商行、招商银行、东莞银行、邮储银行。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7日